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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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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批市级“本科高等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推荐的通知

来源: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22-04-13 浏览量:

各学院:

根据《关于遴选建设首批市级“本科高校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打造一批满足温州本科高校教育教学和培训实际需要的高水平、结构化的市级团队,通过高水平学校领衔、高层次团队示范,教师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教学标准开展教学、培训和评价的能力有效提升,教师分工协作进行模块化教学的模式有效实施,辐射带动全市本科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为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供强有力的师资支撑。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类型

1.教学创新团队

2.思想政治课教学创新团队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专业(团队)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5项:

1.申报专业为市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重点专业、特色优势专业(群)等;

2.申报专业建有市级及以上校外教学实践基地、产教融合基地、“双创”基地等;

3.有团队成员主持市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含教学改革相、协同育人项目、虚拟仿真项目等);

4.有团队成员主持市级及以上一流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含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等;

5.有团队成员主持市级及以上教学项目;

6.有团队成员为市级及以上荣誉获得者,包括优秀教师、特级专家、教学名师、杰出教师、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

7.有团队成员为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或在省级教学竞赛中获奖;

8.有团队成员为省级及以上专业领域专家组织成员,包括行指委(教指委)成员、省级学会常务理事及以上专家;

9.有团队成员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含大学生创新创业类竞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

思想政治课教学创新团队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三)申报名额

每个学院可在省级一流专业及以上专业中推荐1-2个团队。学校择优推荐6个教学创新团队和2个思想政治课教学创新团队参加温州市评审。

(四)各学院需高度重视,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学校将于评审开始前进行材料公示。评审过程中如发现材料虚报等违背要求建设的团队将实行“一票否决”。

三、建设管理

(一)市教育局将对推荐的教学创新团队进行立项评审,并对立项课程的实际应用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和综合评价。

(二)项目立项建设期为一年,建设经费从省一流专业或国一流专业中给予支持。建设期满后,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团队建设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合格予以认定,并授予市级“温州市本科院校教学创新团队”荣誉称号。

四、申报流程

(一)学院推荐

团队填写《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书》(附件2)或《思想政治课教学创新团队申报书》(附件3)及相关支撑材料并交至学院。各学院教学委员会择优推荐,于4月22日(周五)11:00前将《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推荐汇总表》(附件4)或《思想政治课教学创新团队推荐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交至教发中心。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学校评审

申报团队于4月27日(周三)前将申报书word版和pdf盖章扫描版及支撑材料上传至“温州大学本科高等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活动系统”(具体操作后续另行通知)。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推荐。

(三)纸质材料提交

最终推荐团队于5月9日(周一)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六份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联系人:王逗逗;联系电话:86689525/673356;电子邮箱:354129191@qq.com;办公地点:南校行政楼402

 

 

附件1.关于遴选首批温州市本科高等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通知

附件2.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书

附件3.思想政治课教学创新团队申报书

附件4.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推荐汇总表

附件5.思想政治课教学创新团队推荐汇总表

 

 

教发中心(评估中心)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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