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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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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关于开展首批市级“课程思政教学示范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22-04-14 浏览量:

各学院、相关部门、各教师: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在温高校首批市级“课程思政教学示范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为进一步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强化课程育人功能,我校决定开展首批市级课程思政教学示范课程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系统梳理不同学科专业所蕴含的育人元素,优化重构各类课程的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带动作用,逐步形成“课程门门有思政,教师人人讲育人”的良好氛围,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新格局,实现专业课程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的协同效应。

 

二、申报要求

 

(一)示范课程主要为非思政类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教育课程和实践类课程。

 

(二)学校最多可推荐10门课程参加立项评审。各学院根据2021年在招专业数限额申报,专业数少于2个(含2个)的学院限报1门,专业数超过2个的学院限报2门,有留学生培养的学院可增加1个名额(限留学生课程);承担公共课的相关部门限报1门。

 

(三)立项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2 个学期或2 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四)优先推荐已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已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的课程。已是省级及以上课程思政教学示范课程的不再列入推荐范围。

 

三、建设管理

 

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建设期一般为1年,示范课程验收时须至少经过一个学期的课程教学实践。

 

建设期满后,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课程建设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合格予以认定,并授予市级“课程思政教学示范课程”荣誉称号。

 

四、申报安排

 

此次申报采用学院推荐、学校评审方式开展,请各学院根据文件要求组织教师申报,排序后择优向学校推荐。学校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遴选一批目标和措施明确、示范性强的课程。

 

请各学院于202242514点前,将纸质版申报书(附件2,一式五份)、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按推荐先后排序)报送至行政楼教务处403B,电子版发送至568948779@qq.com

联系人:罗晓敏 661522);周林舒纯(683979)。 

 

教务处 

2022414

 

附件3 汇总表.xlsx

附件1 关于组织开展在温高校首批市级“课程思政教学示范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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