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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来源: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22-12-01 浏览量: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认真做好我校本学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前期准备

1、认真落实《温州大学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和征信知识宣传教育有关工作安排表》(附件1)各项工作。

2、严格把关,防止学生将国家助学贷款挪作他用。

3、认真填写并准备国家助学贷款材料(见压缩包,其中附件2),有关资料从学工在线网站下载或复印。

4、完成《家长还款承诺书》(见压缩包,其中附件4),要确保每位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家长知道该生办理助学贷款事宜。

二、现场办理

1、现场办理的时间暂定在12月初,具体另行通知。届时学院合理安排好学生到指定现场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时间。

2、学院请在学生现场办理贷款前进行《温州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征信知识宣传手册》(见压缩包,其中附件9)相关知识点学习并完成考试,不达标者不予办理。

三、其他说明

1、请需要申请校园地贷款的同学于12月4日晚上22:00前将填写温州大学 2022-2023学年助学贷款名单统计表.xls 命名为“班级+姓名+校园地贷款”发送到365409353@qq.com

完成《温州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征信知识宣传手册》(见压缩包,其中附件9)相关知识点学习,将纸质的 附件11 温州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知识考核试卷 于12月5日下午16:30交到519陈老师处批改,考核不达标者不予办理。

2、根据汇总结果和考核结果,领取合同(届时通知)。并按照附件2要求准备材料,按照模板认真填写。

见证老师证明 凭见证老师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来学院统一开证明(12月5日下午16:30前)

3、申请校园地贷款二门功课不及格的(含二门)不予受理(补考及格的算及格)(不含选修)。

4、合同一式两份(后期通知领取),合同封面上的填写项目空着,所有表格项目严格参照附件材料中的样表填写(参照填写模板)

5、《中国工商银行温州市分行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件7)内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区工作部)意见将在国家助学贷款办理现场签署。

有问题可联系1A-519 陈老师;QQ:365409353

学生工作部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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