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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支部换届调整工作的通知

来源: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21-12-20 浏览量:

各分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党支部委员会任期的规定,我校2018年底开展了党支部集中换届调整,到今年年底,绝大部分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已经届满。结合我校党支部建设工作实际,现对做好党支部换届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党支部设置

1.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发展党内民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要求,本着有利于开展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有利于密切联系师生,有利于促进工作的原则,对所属党支部进行优化调整。

2.学院教师党支部一般按院(系)内设的教学、科研机构设置。为积极适应学校组织结构、管理模式、学科设置、办学形式的新变化,不断优化教师党支部设置,可根据实际探索依托重大项目组、学科组、课题组、创新团队、科研平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等设置教师党支部。

3.大学生党支部设置可根据实际分层分类设置。研究生党支部一般按专业纵向设置,应与专业方向、学科团队等相结合,可探索建立师生联合党支部;本专科生党支部可探索在学生社团、志愿者服务队、社会实践队等学生组织建立临时党支部,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4.机关、资产经营公司、图书馆等部门的党支部一般按部门设置,可与业务相近的部门联合成立党支部;离退休党总支所属党支部可根据实际设置。

5.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超过30人的党支部应设立党小组。

二、支部委员会构成

1.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2.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3.学院教师党支部书记的选任要按“双带头人”培要求落实;教工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同级部门(单位)行政副职以上人员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由辅导员或党员教师担任,确需由高年级学生党员担任的,必须配备党建指导师进行联系指导。

三、换届程序

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指导所属党支部及时做好换届工作。对需延期或者提前换届的,应当认真审核、从严把关,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总体要求,除2021年新成立和新换届调整的党支部,其他党支部一般要纳入本次换届调整。具体换届要求和程序请参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四、工作要求

分党委(党总支)对所属党支部的调整设置情况及党支部书记名单进行批复,并将支部换届材料(附件1、附件2的电子稿、纸质稿)于12月31日(周五)前报组织部备案(邮箱wdzzb@wzu.edu.cn),同时自存一份备查。联系人:项炳池(781710)。                               

 

附件:1.温州大学党支部设置模板

    2.温州大学党支部设置汇总表

  

 

温州大学党委组织部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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