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25-06-27 浏览量:
各位本科生、研究生:
为激励我院师生积极参与实习实践活动,浙江恒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捷通信)在我院设立了“恒捷通信基金”,用于补助和奖励在实习实践活动中表现优异的师生,现将我院学生申报恒捷通信实习实践及实习补助/奖励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温州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一)参与恒捷通信开展的实习实践活动时长不少于4周,实习实践内容由指导教师、恒捷通信公司工程师共同商定,且与学生所读专业具有一定的相关性。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要有医院证明或书面报告,向学院办理请假手续。实习实践期间请假(见附件1),须征得学院带队指导教师同意和学院教学科老师同意,未经批准,不得擅离实习单位。
(二)严格按照《实习教学大纲》《实习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参加实习活动,听从学校、恒捷通信与指导教师的安排和指导,认真完成实习过程各项任务,做好实习记录。
(三)按学院和恒捷通信要求签署实习协议,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和现场的安全制度。拒不签署安全协议的,不予参加实习。
(四)实习期满后提交完整实习总结报告,出具恒捷通信考勤及表现合格证明。
(五)实习期间有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者,取消实习补助及优秀实习生申请资格,具体管理办法与评选条件(见附件2)。
三、具体名额
(一)实习实践名额:学院对申报者进行遴选,分批次派出实习实践,一般情况下,每批次不超过5人。
(二)实习补助/奖励名额:一年评审一次,实习补助/奖励标准及名额见附件4规定。
四、具体程序
(一)个人申报。本实习可常年申报,有意向参加恒捷通信实习实践的本科生或研究生需自行联系确定校内指导老师,确定实习项目计划和实习时间,并填写《温州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实习补助/奖励申请表》(附件3)。
纸质材料:经校内指导老师审核签字后的《申请表》交至学院教学科1A-523,张霞老师处;
电子材料:《申请表》,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恒捷通信实习申请”发送到邮箱451758654@qq.com。
(二)人选确定。根据学生申报情况,学院联合恒捷通信确定实习人选和时间批次,签署《实习协议(模板)》(见附件4)后派出实习。
(三)补助/奖励人选遴选。
实习实践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学生和指导老师根据《温州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恒捷通信基金”管理与实施办法》,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至学院教学科1-A523,张霞老师处。
学生:提供《实习考勤与记录》(见附件5)、《实习报告成果》(见附件6)总结参与企业项目或参与解决企业技术问题情况、《表现证明》(见附件7)。
教师:提供实习指导工作总结、实习指导成果(本人或指导学生参与企业项目或参与解决企业技术问题情况)等。
学院联合恒捷通信对申请对象材料及成果进行审核评价。根据企业评价、学院评价两项总分数从高到低确定“优秀实习生”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名单,以及实习“合格”名单。“合格”的师生按照此办法标准给予支持“实习补助”。指导实习学生获得一等奖的带队教师自然当选为“优秀指导教师”。“合格”补助与“优秀”奖励不重复支持。
五、校内导师
实习实践的校内指导老师名单(不限于下列名单)如下
序号 | 指导老师姓名 | 研究方向 | 办公室 |
1 | 陈治洲 | 传感器与检测 | 1-A410 |
2 | 李昌 | 通信技术 | 1-A312 |
3 | 张永昶 | 激光技术与光电材料 | 1-A303A |
温州大学电气与电子学院教学科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