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25-07-01 浏览量: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号)文件精神,省实施办公室对2023年度项目和2022、2021年度延期项目开展了验收工作,现将结果予以公布,验收通过的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未通过本次验收的项目,请各学院督促相关项目团队进行整改,整改后与下一年度项目一并提交至省实施办公室评审。希望各学院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实施、加强管理,不断提升我校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的整体水平。
附件:2023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通过名单
温州大学团委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