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25-09-12 浏览量:
各位研究生:
为做好2025级研究生的师生双向选择工作,根据《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温大行政发〔2020〕14号)和《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指导名额与师生双向选择办法》(温大行政发〔2021〕121号)(详见附件1、2)及学院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学生名额
根据学校及上级文件精神,学院结合本学院(学科)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导师指导学生名额及师生双向选择办法。
二、双向选择程序
1.研究生入学后,学院组织导师与研究生见面活动,介绍双方情况。
2.在双方相互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导师和研究生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研究生填写《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双向选择志愿表》(详见附件),双方签名确认互选关系,汇总交学院。(备注: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行双导师制,每位研究生需配备校外导师一名,在第二学期完成)。
3.研究生院将师生双向选择结果公布发文。
三、材料报送
研究生需在2025年9月22日之前将《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双向选择志愿表》提交至1A517办公室林老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