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25-11-05 浏览量:
根据《温州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和“学生科技创新指导教师”评选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经过个人申报和评委评议,23级电科2班郑博文同学代表学院参与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评选;戚昊琛老师代表学院参与学校“学生科技创新指导教师”评选。
公示期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7日,公示期内如对所公示有异议或问题,请于公示期内,将信息反馈到余明新老师处,电话057786689070,反馈信息要清楚明确,有理有据,以便及时处理。
温州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