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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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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风检查通报】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第十三周考勤汇总公示

来源: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25-12-08 浏览量:

各班级,各同学:

第十三周早晚自习缺勤及课堂出勤情况如下: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第十三周考勤汇总公示

学号

姓名

班级

星期

类别

缺勤类别

节数

25211805227

王玺杰

25集成电路2

晚自习

早退

1

25211805214

赖子涵

25集成电路2

晚自习

早退

1

25211805232

徐已乔

25集成电路2

二,三

晚自习

早退

2

25211805208

冯熙

25集成电路2

晚自习

迟到

1

25211805137

叶鑫宇

25集成电路1

晚自习

早退

1

25211805111

黄海飞

25集成电路1

晚自习

迟到

1

25211805128

邱若寒

25集成电路1

晚自习

早退

1

25211805115

金致廷

25集成电路1

晚自习

迟到

1

25211805110

胡航佳

25集成电路1

晚自习

早退

1

25211866135

周天宇

25电气工程(卓工)1

晚自习

旷课

1

25211866126

杨晨

25电气工程(卓工)1

晚自习

旷课

1

25211866110

江仕杰

25电气工程(卓工)1

晚自习

迟到

1

25211866232

姚锐

25电气工程(卓工)2

晚自习

迟到

1

25211866223

王国楷

25电气工程(卓工)2

晚自习

旷课

1

25211866438

朱钊瑜

25电气工程(卓工)4

晚自习

旷课

1

25211866416

林熙铖

25电气工程(卓工)4

晚自习

旷课

1

24211410132

谢朝阳

24集成电路1

正课

旷课

1

24211705105

马科宇

24集成电路1

正课

旷课

1

24211705123

詹皓然

24集成电路1

正课

旷课

1

24211705132

刘镇涛

24集成电路1

正课

旷课

1

24211705140

李明朗

24集成电路1

正课

旷课

1

24211710105

徐钦洵

24电科1

正课

迟到

1

24211710114

卓楷栋

24电科1

正课

迟到

1

25211805208

冯熙

25集成电路2

正课

旷课

1

25211805209

胡宏玺

25集成电路2

正课

旷课

1

25211805224

施俊浩

25集成电路2

正课

旷课

1

25211805232

徐已乔

25集成电路2

正课

旷课

2

25211805235

焉修博

25集成电路2

正课

旷课

1

25211805238

张琪

25集成电路2

正课

旷课

1

25211805239

章智程

25集成电路2

正课

旷课

1

25211805242

周浩民

25集成电路2

正课

旷课

1

25211810102

陈腾宇

25电科1

正课

迟到

1

25211810119

孙孟伟

25电科1

正课

迟到

1

25211810134

章哲凯

25电科1

正课

迟到

1

25211866317

刘鹭洋

25电气工程(卓工)3

正课

旷课

1

25211866337

周家粟

25电气工程(卓工)3

正课

旷课

1

25211866338

邹仕展

25电气工程(卓工)3

正课

迟到

1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学纪就业部





公示时间:12.7-12.12





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





董哲 13819642832





2025.12.7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07日-2025年12月12日

有疑问请在公示期内由本班纪检委员联系学院学纪就业部核实。

根据《温州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第二十二条“违反教学管理规定,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纪律处分:

(一)一学期内旷课累计 10-19 学时或擅自离校不超过 3 天的,给予警告处分;

(二)一学期内旷课累计 20-29 学时或擅自离校 3 天(含)至 5天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三)一学期内旷课累计 30-39 学时或擅自离校 5 天(含)至 7天的,给予记过处分;

(四)一学期内旷课累计 40 学时以上或擅自离校超过 7 天(含)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五)因旷课累次受处分且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六)如违反体育锻炼、体能测试、早晚自习等课外学风建设相关活动有关规定,考勤未达标的,请他人代为考勤或测试的,代替他人考勤或测试的,视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请同学们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课;有情况请履行请假手续,严禁无端旷课、擅自离校。

温州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学工办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学纪就业部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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