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
  • English

学生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学生公告 正文

【学风检查通报】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第六周考勤汇总公示

来源: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26-04-17 浏览量:

各班级,各同学:

第六周早晚自习缺勤及课堂出勤情况如下:

学号

姓名

班级

星期

类别

缺勤类型

节数

25211810425

王泽栋

25电科4

晚自习

早退

1

25211810319

刘毅浩

25电科3

晚自习

迟到

1

25211810222

王羿涵

25电科2

三,四

晚自习

迟到

1

25211810202

曾庆伟

25电科2

晚自习

早退

1

24211705109

吴成昊

24集电1

可编程

正课

旷课

1

24211705126

牛梓豪

24集电1

微机原理 可编程

正课

旷课

2

24211705140

李明朗

24集电1

马原

正课

旷课

1

25211810134

章哲凯

25电科1

正课

正课

旷课

1

25211810215

刘展延

25电科2

历史

正课

早退

1

25211810216

沈正慷

25电科2

大学物理

正课

旷课

1

25211810222

王羿涵

25电科2

大学物理,历史

正课

旷课,早退

2

25211866337

周家粟

25电气3

大物,高数

正课

旷课

2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学纪就业部





公示时间:4.13-4-17





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





陈逸家 15057011362





2026.4.13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3日-2025年4月17日

有疑问请在公示期内由本班纪检委员联系学院学纪就业部核实。

根据《温州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第二十二条“违反教学管理规定,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纪律处分:

(一)一学期内旷课累计 10-19 学时或擅自离校不超过 3 天的,给予警告处分;

(二)一学期内旷课累计 20-29 学时或擅自离校 3 天(含)至 5天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三)一学期内旷课累计 30-39 学时或擅自离校 5 天(含)至 7天的,给予记过处分;

(四)一学期内旷课累计 40 学时以上或擅自离校超过 7 天(含)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五)因旷课累次受处分且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六)如违反体育锻炼、体能测试、早晚自习等课外学风建设相关活动有关规定,考勤未达标的,请他人代为考勤或测试的,代替他人考勤或测试的,视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请同学们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课;有情况请履行请假手续,严禁无端旷课、擅自离校。

温州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学工办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学纪就业部

2026年4月13日

快速通道

联系我们

地址:温州大学南校区1号楼 电话:0577-86689010 传真:0577-86689010 邮编:325035 邮箱:dqdzxy@wzu.edu.cn

关注我们

版权所有 © 温州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技术支持:捷点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