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26-05-25 浏览量: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温州大学学生会章程》及省学联有关文件规定,拟定于2026年6月1日召开温州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025-2026学年学生代表大会,现将大会相关工作公布如下:
一、选举学生会执行主席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方能担任学生会执行主席:
1.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无宗教信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思想觉悟;
2.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严以律己,团结协作,乐于为同学服务,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3.学习认真,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领导组织能力、表达能力、办事协调能力,在学生中有一定的威信;
4.热爱学生工作,组织集体观念和责任心强,能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勤于思考,勇于创新。
二、选举学生代表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参会代表具体由各本科生、研究生班级(每班2名,大四年级可不参加)采用民主推荐的方式推选产生代表并参加院学生代表大会。(请所有班级、组织于5月27日12:00之前确定参会代表人选,并及时进2026年学院学代会代表群。)
另外,各班级、组织可推荐1名同学(最多2人)参与校学生代表竞选,竞选同学须填写《温州大学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见附件)。经现场审核投票后将选举产生14名学生代表参加学校的学生代表大会。
(一)代表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5.原则上要求班级或组织主要干部,成绩优异。
(二)代表的权利
1.通过符合学生会组织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2.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4.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代表的义务
1.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2.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3.密切联系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4.监督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三、会议流程
1.奏唱国歌
2.学院团委书记廖晓安致辞
3.现任执行主席作工作汇报
4.审议通过《温州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学生会执行主席选举办法(草案)》
5.新一届执行主席候选人汇报
6.选举产生学生会新一届执行主席
7.审议参评校级学代会学生代表材料
8.选举产生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
9.观看视频
10.宣读新一届学生会执行主席及校学代会学生代表名单
11.学院党委副书记翁浩作总结讲话
12.合影留念
四、会议时间与地点
会议时间:2026年6月1日18:30
会议地点:南校区岩松堂白鹿厅
联系人:梁老师 15067855772
钱同学 18267265022
温州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