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26-10-02 浏览量:
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温州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2022年)》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5-2026学年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基本条件
1.已获综合奖学金的学生不再享受单项奖学金;
2.上学年必选课有不及格课程记录或评选前受纪律处分未解除的学生,不得参加单项奖学金评选。
根据前期数据梳理,符合“未获得综合奖学金且必选课无不及格、无纪律处分”条件的学生名单见附件:2025-2026学年可申请单项奖学金名单.xlsx
二、奖项类别及证明材料要求
1.品行单项奖:奖励思想品德高尚,在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证明材料-市级以上单位带公章和红头文件的通报表扬公告、新闻截图、奖状等。
2.学习单项奖:奖励学习成绩显著,本学年学业成绩在班级前30%的学生。根据前期数据整理,我院拟推荐名单见附件:2025-2026学习单项奖拟推荐名单.xlsx。
3.社会工作单项奖:奖励在学校社会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团员、青年志愿者等的学生。证明材料:市级以上团委或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奖状。
4.竞赛单项奖:奖励在演讲、征文、文体、创业、职业规划等比赛中获省级前6名(含)以上,或团体主力队员获前3名的学生。证明材料:奖状等。
注意:仅依靠名次认定,不以奖项等级认定;部分竞赛一等奖人数可能超过6名,仅凭“几等奖”不予认定,需证明为前6或前3。。
5.科研单项奖:奖励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的学生。证明材料:论文正文、检索证明等。
6.创业单项奖:奖励在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包括已独立或合伙注册公司、在省级以上各类创业比赛中获奖的学生(团体项目应为前3名队员)。证明材料:奖状、公司执照等。
7.学业修读进步奖:适用于上学年平均绩点班级排名后20%,当前学年平均绩点排名进步至前60%的学生。根据前期数据整理,我院拟推荐名单见附件:2025-2026学业修读进步奖拟推荐名单.xlsx
三、申报要求
1.未获得学习单项奖和学业修读进步奖,且计划申请其他类别单项奖学金的同学,请于2026年10月9日14:00前填写班级通知群内《2025-2026单项奖学金申报》在线文档,逾期不再开放申请。
2.可能存在部分2024级转专业同学,因其大一学业成绩排名在原学院,我院无法查询。如有符合“学业修读进步奖”条件的学生,也可填写“2025-2026单项奖学金申报”在线文档进行申报,请补充完善相关证明材料。
3.上述竞赛获奖、论文发表等成果须在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取得。
4.单项奖学金当学年只获得一类/次,不重复获得。已被拟推学习单项奖和学业修读进步奖的同学无需重复申请。
四、奖学金信息填报
为确保奖学金顺利发放,请所有拟获奖同学于2026年10月9日14:00前填写各班级群内发布的《2025-2026单项奖学金发放信息填写》在线文档,补充以下信息:①本人身份证号码;②本人中国工商银行卡号。在线文档已设置抢占权限,填写内容仅本人和文档所有者可见。
注意事项:①银行卡必须为本人名下的中国工商银行卡;②尚未办理中国工商银行卡的同学,请在节后尽快前往就近中国工商银行网点办理。
特此通知。
温州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6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