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
  • English

学生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数学 新闻中心 学生公告 正文

温州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2017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16 浏览量:

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学院实际,制定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指导思想
我院研究生复试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综合衡量、择优录取、公平公正”的原则,着力提升研究生招生选拔水平,确保生源质量;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保证复试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
二、复试录取工作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党总支(分党委)书记、分管副院长、硕士点负责人、纪检委员、学科带头人等组成。院长任组长,党总支(分党委)书记、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具体指导本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做好未录取学生的解释和投诉等相关工作。
2.学院以招生专业为单位成立复试小组,具体负责本专业的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应由以学科负责人为主、5-7名办事公正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硕士生导师组成,每组一般可设组长、副组长各1名,另配1名秘书。
3.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4.复试人员在复试中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认真做好复试记录,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保证复试质量。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三、拟调剂专业范围
070104应用数学:
0202 应用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
        0701 数学
0714 统计学
0270 统计学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
0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
0811 控制科学与工程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数学):
0401 教育学
0402 心理学
07   理学
045104学科教学(数 学):
045101 教育管理
045105 学科教学(物理)
045106 学科教学(化学)
045107 学科教学(生物)
045110 学科教学(地理)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045115 小学教育
045117 科学与技术教育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三、复试工作基本原则、内容和具体要求
1.复试分数线(包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不得低于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考试成绩占30%,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比例占6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10%。
2.专业课笔试科目见《温州大学2016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笔试时间为2小时,按百分制计分。
3.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左右,主要考核考生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综合运用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心理健康状况等,并结合本科学习成绩、教育背景、科研活动、工作业绩、获奖等情况,按优(95分)、良(85分)、中(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50分)五级评分计分。面试过程中,由秘书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书面记录,并妥存备查。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小组进行简短讨论,每位主考教师对每个复试考生当场独立打出成绩,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他成绩平均后作为该考生的复试成绩(百分制),由秘书填写《温州大学研究生招生面试记录表》。对少数不具备研究生培养素质和潜力的考生应写出详尽评语,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记为不及格。
4.外语听力口语的测试,学院组织安排外语听力和口语较强的教师,由3-5人教师组成听力及口语测试小组,根据《温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中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实施方案》,对每位考生单独进行听力及口语测试,当场给出测试成绩,考生最后得分为该测试小组所有主考教师给定成绩的平均分。
5.对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突出培养潜质以及在科研、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6.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60分以上为合格,加试课程有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
7.对跨门类、专业调剂考生的复试从严掌握,是否加试本专业笔试科目由复试小组根据考生实际情况确定。
四、录取办法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按照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排名,调剂志愿考生按照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排名,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志愿考生原则上分列排队,并实行第一志愿相对优先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
2.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予以优先录取。
3.有下列几种情况中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2)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不及格;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及格;
(4)体检不合格;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五、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参加复试的考生除携带1张1寸照片(体检用)、《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
1.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2.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应在2016年11月14日之前颁发)、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3.同等学力考生出示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5年9月1日前毕业)并准备加试;
4.考生若有科研活动证明、工作业绩、专业技能相关等级证书、获奖证明及其它可以证明考生本人能力水平的材料,综合面试时提交复试小组。
 
 
                                                 2017年3月13日

快速通道

联系我们

地址:温州大学南校区1号楼 电话:0577-86689010 传真:0577-86689010 邮编:325035 邮箱:dqdzxy@wzu.edu.cn

关注我们

版权所有 © 温州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技术支持:捷点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