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温州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16年修订)》(行政[2016]205号)和《温州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条例》(行政[2011]168号)等规定,学校将于2016年12月启动2016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请学院根据专业教学资源情况,确定转专业容量、申请条件及考核办法,填写《温州大学2016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容量、申请条件及考核办法汇总表》(附件一)和《温州大学2016级本科学生转专业考核要求及安排》(附件二),并于2016年12月14日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11869135@qq.com,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至教务处学业指导中心(行政楼411A)。
特别提示:《温州大学2015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容量、申请条件及考核办法汇总表》(附件三)和《温州大学2015级本科学生转专业考核要求及安排》(附件四),可供参考。
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86598090。
温州大学教务处
二○一六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