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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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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9年温州大学优秀班主任、辅导员和谷超豪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19-12-27 浏览量:

各学院:

根据《温州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修订)》、《温州大学关于进一步完善综合类荣誉评审推荐工作的补充规定》和《温州大学谷超豪奖学金评选办法》要求,现将2019年度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和谷超豪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内容补充通知如下:

  1. 参评条件:

优秀辅导员的参评对象为全校在岗辅导员,在辅导员岗位工作满二年且近三年得过辅导员工作考核优秀;

优秀班主任的参评对象为全校在岗的班主任,担任班主任工作累计满一学年且得过班主任工作考核优秀;

谷超豪奖学金参评对象我校2020届毕业研究生和本专科毕业生具体可见2019年12月23日内网《关于开展2020年温州大学谷超豪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2、评选程序

1)推荐:经学院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根据参评条件确定本单位优秀班主任和优秀辅导员推荐人选,推荐人员分别填写《温州大学优秀教育工作者(辅导员)申报表》和《温州大学优秀教育工作者(班主任)申报表》报送给党委学工部,电子材料发送学生处邮箱xsc416@wzu.edu.cn。(邮件主题注明“XX学院 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申报”

2)评审:

①评审时间地点:2020年1月2日下午1:30 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评选 下午3:00 谷超豪奖学金评选  地点为会展中心白鹿厅

②评审方式:优秀辅导员候选人、优秀班主任候选人、谷超豪奖学金候选人进行现场展示,本人自述或他人代述皆可。时间控制在4分钟之内,欢迎使用ppt

展示完毕后,由评委无记名投票,按所得选票数排序,并按规定的名额确定名单。若遇最后一个名额相同名字,则相同名次者由评委进行二次投票,选得票高者。

③评审团组成:校学工委成员、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书记。

3)公示: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4)审批: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荣誉评审推荐小组审定。

3、评审要求

1)推选工作要求:各党总支(党委)在推荐评选中,注重把推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立德树人工作中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使推荐评选过程成为激励先进、学习先进、凝聚人心的过程。

2)评选材料要求:填写申报表,A4纸双面打印,要求签字盖章个人事迹材料1份(事迹材料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内容具体,文字精炼,不超过1500字)。

3)评选材料提交时间和方式:201912月31日上11:3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学工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xsc416@wzu.edu.cn

4)现场展示顺序将提前抽签决定(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四、瓯江学院参照本通知实施考核和评优。

联系人:陈铎  776067  郑琴洁776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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