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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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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寒假及新学期开学前后工作的通知

来源: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21-01-18 浏览量:

各学院、各部门:

 

  当前,全球疫情加速蔓延,国内多地持续出现本土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随着春节寒假的临近,人口大进大出、聚集活动频繁,疫情传播风险剧增。为坚决筑牢校园疫情防线,切实做好2021年寒假及新学期开学前后各项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期末工作

    (一)202114日至19日为期末考试时间(含周六、周日),按照“能早则早”的原则,请各学院、各相关部门组织做好期末考试考务工作,加强考风考纪教育,严肃考场纪律;监考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守则,违者将按教学事故处理。

 

    任课教师要做好阅卷工作,严格掌握评分标准,本专科生期末成绩按照教务处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成绩录入通知”的要求,在202112716:30前将成绩录入系统,并按要求将纸质文档送交学院教学科,学院汇总后统一报教务处(南校区行政楼411室)。研究生期末成绩要于考后一周内录入系统,所有成绩录入时间截止2021124日。

 

    (二)在遵守疫情防控的要求前提下,招就处、教务处和相关学院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做好美术类、音乐类、三位一体的招生简章和前期招生宣传工作。各学院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动员广大毕业生积极参加寒假线上的各类人才招聘会,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尽早达成就业意向;招就处要切实加强与主要用人单位的交流沟通,了解他们对我校毕业生的录用情况;认真做好2018届(三年后)、2020届(一年后)毕业生就业质量调查的前期工作。

 

    (三)各学院、部门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和卫生大扫除,重点检查食堂、教室、学生公寓、实验室等重要场所的卫生、水电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务必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报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和国资处等相关部门。寒假期间因特殊情况需向师生有序开放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等场所要落实责任人,并于1月22日前分别报保卫处、国资处备案。杜绝进口冷链食品进入校园,及时清洗更换饮水机滤芯,确保师生饮用水和食品安全。

 

    (四)学工部、研究生院、各学院提前准备,妥善安排,精准有序做好学生错峰错时放假离校,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假期行程可追溯、家校协同有反馈。做好学生离校、寒假期间和返校途中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特别要加强疫情防控、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意识形态、防寒防冻、防食物中毒、防煤气中毒、防溺水、防诈骗等方面的教育。

 

    (五)师生居住地为中高风险地区的需暂缓回家,对于假期没有回家的学生,要继续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确保在校也能度过欢乐祥和的春节和寒假。对于返乡回家的学生,要加强家校沟通,及时了解学生假期的生活学习情况;同时也要让家长全面了解学校的安排和要求,家校协同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

 

    (六)提倡教师留温过寒假,确需离温的,需履行审批报备程序。根据工作需要,各单位要合理配置假期在校工作人员力量,合理安排辅导员等留校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同时为下学期开学工作提前做好准备。

 

    (七)国际学生专业学院要协同留管部做好寒假期间全体国际学生去向统计及寒假安全教育,原则上2016-2019级由相关专业学院负责、2020级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国际学生寒假期间去向情况及时报留管部学工办。

 

二、寒假期间工作

   (一)123日至227日为寒假时间,茶山校区白天值班由党校办负责安排,夜间值班和巡逻由保卫处负责安排;学院路校区24小时全天值班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安排。严格落实学校领导带班、中层干部值班制度,明确校内各单位第一应急响应人(详见附件)各单位负责人和值班人员要24小时保持手机通畅,遇有突发紧急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置并严格按照学校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要求上报有关信息。

 

    (二)寒假期间,学校各校区和公寓区只保留一个必要出入口,加强门岗管控,严格执行校外人员进校审批和校内人员进校登记制度,要严格遵守“戴口罩+健康码(返校码)+测温”等进校必要程序。工作日上午8:30—下午5:00,党校办在南校区行政楼906室进行盖章、收文、接待等事务值班。

 

    (三)按照省、市教育部门相关要求,继续落实师生健康信息“日报告”制度,提倡“非必要,不外出”,特别是不要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得到疫情风险地区开展各类实习实践、青年志愿等活动。凡外出活动的师生,必须记录外出时间、行程、交通工具和主要接触对象,力求清晰可查。

 

    (四)根据疫情发展形势,无特殊情况不会延期开学。但从有备无患角度考虑,请教务处和各学院做好春季学期线上教学工作预案,提醒离校师生做好春季学期线上教学准备,带好必要的教学和学习资料及用具,加强在线教学平台建设。要及早谋划春季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完善线上和线下教学有效衔接机制,特别是要谋划好毕业班级的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等毕业环节教学。   

 

    (五)后勤处继续加强基建与维修在建项目的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管控以及工地施工人员疫情防控,并做好校园疫情医学防控、留校师生(国际生)医疗保障和疫情防控下的饮食服务等工作。

 

    (六)继教学院要安排好寒假期间函授(业余)的线上教学及在职研究生、远程教育招生工作。

 

    (七)研究生院及各相关学院要在寒假做好2021年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的组织上报、复核,生源调剂预登记及复试考题准备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协助安排好相关工作。

 

    (八)各学院、部门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36条办法”、“十二个严禁”要求,严格执行省委和省纪委关于“酒局”“牌局”问题的有关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领导干部和党员要在守纪律、讲规矩上走前列作表率,树立清廉节俭的良好形象,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各单位不组织或参与集体性新年活动,取消单位内部的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等活动。提倡网络拜年,尽量不前往密集场所尤其是封闭场所。

 

    (九)根据公务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寒假期间公务车辆统一停放学院路校区或茶山校区,执行入库封存管理。若因公务需求用车的,须经车辆管理部门批准,严禁公车私用等违规用车,凡违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给予严肃处理。

 

三、新学期开学工作

   (一)如无特殊情况,拟安排228日前后学生分批返校(具体方案另行通知),党校办牵头制定春季开学返校工作方案。严把师生返校关,坚持“非健康不入校”的原则,运用好学校开学返校工作专班机制,全面做好开学前校园安全卫生和必要的学生接站工作,确保春季开学安全有序。

 

     (二)暂定于228日(星期天)上午8:30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形式待定)。各学院、部门根据学校工作部署,分别召开教职工会议,安排本单位新学期工作,做好学生注册报到、班务活动等工作。

 

     (三)如无特殊情况,3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公共课补考、缓考、重修、免修等考试时间定于第一周周日全天(37日)、第二周周三下午与晚上(310日);专业课程相关考试在第二周周三(310日)之前由学院自行安排。所有缓考、补考、重修、免修考试成绩于第三周周五(319日)之前录入系统;研究生公共课统一补考、缓考考试时间定于开学前两周(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专业课补考、缓考由学院于前两周自行组织安排,所有缓考、补考、重修、免修考试成绩于第三周之前录入系统。

 

     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佳节,但由于疫情,请全体师生本着生命至上,健康安全第一的意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等良好习惯,过一个安定、祥和、健康的节日。

 

   以上通知,请各学院、部门传达到全体师生并遵照执行。

 

 

 

 

 

 

    附件:1.2020-2021学年温州大学寒假值班安排表(茶山校区)

 

          2.2020-2021学年温州大学寒假值班安排表(学院路校区)

 

          3.2020-2021学年保卫处寒假夜间值班安排表

 

          4.温州大学疫情防控第一应急响应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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