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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关于组织申报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

来源: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21-04-15 浏览量:

各学院、各部门、各教师:

为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加强高等教育研究,全面提升我校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 》(浙高教学会〔2021〕2号)精神,学校启动 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课题申请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独立承担和负责组织及实施课题研究,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

2.课题申报者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五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作撤项处理。

3.在课题研究期间,课题申报者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按时结题或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5 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二、选题及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者原则上在提供的《课题指南》中选题(附件4), 当然确有重大理论与实践应用价值的也可另选申报。选题要重视基于实证的决策与对策研究,强化实践与应用研究,提高选题的针对性和应用性。

2.课题分为一般课题(立项不资助)和重点课题(适当经费资助)两类。

3.课题原则上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4.每名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含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其本人同意,鼓励跨单位组织申报课题研究。

三、申报办法

1.本次申报工作由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与各高校、各分会协同组织实施。学校组织形式审查和初评,择优向省高教学会推荐,我校推荐申报数量为3项。

2.课题申报者需认真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 2021 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 1)和《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论证活页》(附件 2)。

3.各推荐单位按质量优秀排序后,填写《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课题进行资格审查和择优筛选排序,确定上报课题名单。

4.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将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的课题进行立项评审,并择优评审出 50 项左右重点课题,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在课题结题验收完成后拨付经费。

 四、结题要求

1.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将委托我校负责结题验收工作,重点课题需要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等成果,并标注获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资助。验收分合格、不合格两档,通过结题验收者,可获发结题证书,同时获得下年度课题申请资格。

2.我校验收完成后,将验收意见加盖公章后统一寄学会秘书处,并附上课题研究报告及公开发表论文复印件一份(重点课题需要)。

3.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取消。

五、材料提交

纸质版材料请4月2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课题立项申报书》一式5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5份,《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盖公章)。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交电子版(Word格式),文件名为“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单位名称”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春鸯,联系电话:86598097/668099 ,邮箱:jyk@wzu.edu.cn,地址:南校区行政楼教务处403B办公室。

 

                        教务处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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