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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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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叶何丹同学二等奖学金及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通知

来源: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19-10-10 浏览量:

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温州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温州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实施办法》、《温州大学三好学生评选办法》进行(2016级学生评选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奖学金;2017级、2018级学生评选2018-2019学年奖学金)评选。此次评选中,按照《温州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我院18电科2班叶何丹同学因身体原因体育成绩(67.5)达不到二等奖学金要求,其余成绩均达到二等奖学金要求。结合学生身体实际情况,且该生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经学校学生处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学校决定同意给予叶何丹同学二等奖学金以及“三好学生”荣誉称号,且该获奖名额不占班级名额,此前拟提该生“学习单项奖荣誉称号撤销。

 

姓名

班级

学号

德育

体育

能力

智育

叶何丹

18电科2

18211110241

97.8

67.5

 

83.5

 

95.16361

 

 

公示期1010日至1012日为期三天,公示期内如对所公示有异议或问题,请个人于2019101216:30之前,将信息反馈,反馈信息要清楚明确,有理有据,以便及时处理。

 

联系人:岳通通  0577--86689070  办公室1A-519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学工办

201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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