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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做好2021年中公·温州大学研究生留温就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21-10-12 浏览量:

2021届毕业研究生,各导师:

为激励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留温就业,浙江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设立“中公·温州大学研究生留温就业奖学金”,用于资助考取温州地区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岗位的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及资助标准

参评范围:2021年温州大学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资助标准:每人2000

二、参评条件

1、考取温州地区国家公务员、地方公务员、事业单位(含教师、医生)、国有企业、选调生、银行等岗位,并获录用通知书(2020101日至2021930日)。

2、经学校认定为资助对象的研究生优先考虑。

三、资助名额

学院最多可推荐候选人2名。

四、评选流程

1由留温就业且符合评选条件的应届毕业研究生个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附件1《中公·温州大学研究生留温就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温州大学2021年中公·温州大学研究生留温就业奖学金申请名单汇总表》,上交《录用通知书》复印件或就业三方协议复印件或就业单位证明,相关电子版务必于1013日之前发送至邮箱1325714537@qq.com,邮件主题为“姓名+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021年中公·温州大学研究生留温就业奖学金”。

2、学院审核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并在学院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附件1《中公·温州大学研究生留温就业奖学金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与附件2《温州大学2021年中公·温州大学研究生留温就业奖学金申请名单汇总表》报至研工部。

3、由浙江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与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共同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审。

4、评审结果在校园网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5、对获奖同学进行表彰。

 

温州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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