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
  • English

学生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学生公告 正文

关于我院2022届研究生省、校、院级优秀毕业生预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21-10-29 浏览量:

2022届毕业研究生: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创新型人才培养,鼓励和引导广大研究生健康发展、全面成才,根据《温州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行政〔2019225号)、《温州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文件精神,现进行我院2022届研究生省、校、院级优秀毕业生的预评工作。

 

一、评选范围和类型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22届毕业研究生。

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分为研究生省级优秀毕业生、研究生校级优秀毕业生和研究生院级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研究生省、校级优秀毕业生人数不超过当年应届毕业研究生总数的15%(前5%推荐为研究生省级优秀毕业生)。根据毕业生目前在校人数测算,拟评选35名研究生为省优毕业生,69名研究生为校优秀毕业生,各学院具体分配指标见附件4

说明:省优毕业生35名为预评名额,最终实际名额以省教育厅分配为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今年我院的省优推荐名额为1人,校优推荐名额为3人,院优推荐名额为6人。

 

三、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申报省、校优秀毕业生的,在校期间需获校一、二等学业奖学金,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党员”或其他相当奖励2/项(含)以上;申报院级优秀毕业生的,需获校一、二等学业奖学金、院级及以上“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党员”或其他相当奖励1/项(含)以上

3、恪守学术道德,具有良好的科研能力。申报省、校优秀毕业生的,在校期间需在SCIEI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或授权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报院级优秀毕业生的,需在2A以上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

4、考取博士研究生同学凭录取通知书,授予院级优秀毕业生,不占当年名额指标。

 

四、评选破格条件

为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第12条要求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授予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评选名额不占各培养单位指标。若与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校优毕业生人选重复,不再另增指标。

1.“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研究生)和创业计划竞赛(研究生)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含)以上、国家级三等奖(含)以上且排名前五的研究生毕业生。

2.“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研究生)中,获得省级金奖(含)以上且排名前五或省级银奖且排名前三的研究生毕业生。

3.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含)以上、国家级三等奖(含)以上且排名前三的研究生毕业生

4.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研究生)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的研究生毕业生。

5.大学生艺术展演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含)及以上且排名前五(无法认定排名的集体项目除外)的研究生毕业生

6.大学生运动会中获得省级第二名(含)及以上且排名前四(无法认定排名的集体项目除外)的研究生毕业生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优秀毕业研究生

1)在校期间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者。

2)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者。

3)学位必修课程有不及格者或选修课考试(考核)成绩有不合格者。

 

六、材料上交

1.学院初评确定为省优候选人需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页);

2.学院初评确定为校优毕业生候选人需填写《温州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附件3:一式二份,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页)。破格还需提供相关获奖证明材料;

3.《温州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一份;

4.申请的同学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Ø《温州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附件3:一式二份,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页);

Ø《温州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5);

Ø学业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请于2021111216:40将纸质版材料交至学院1A52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按“登记表、证明材料、汇总表”三个文件夹整理,压缩后以“电电学院2022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姓名”命名发至邮箱:1325714537@qq.com,逾期不候。

 

七、评选程序

1、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院通知每一位毕业生评选的名额、条件、程序等事宜。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填写申请表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

2、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材料审核无误后,由学院研究生工作委员会与导师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导师代表人数不少于评审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原则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综合考评成绩排序。评审委员会根据学院评选细则组织评审,确定候选人名单后在本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颁发院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省、校优秀毕业生上报学校。

 

八、注意事项

1.评选工作要做到“四公开”: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办法公开、评选名额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2.凡在评选过程中不按程序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并取消评选资格。各单位推荐候选人经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推荐。

3.此次预评的省校优名额是按学院录入省就业系统的毕业生人数计算,实际名额以省教育厅下发文件为准。

 

联系人:陈老师(86689021

 

 

温州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11029


快速通道

联系我们

地址:温州大学南校区1号楼 电话:0577-86689012 传真:0577-86689012 邮编:325035 邮箱:dqdzxy@wzu.edu.cn

关注我们

版权所有 © 温州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技术支持:捷点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