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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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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院2021-2022学年单项奖学金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22-09-29 浏览量:

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温州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1-2022学年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流程

已获综合奖学金的学生不再享受单项奖学金,上学年必修课有重修或评选之前处分未解除的学生不得参加单项奖学金的评选。具体条件要求详见附件2附件2《温州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docx,单项奖学金评选条件(一个班级单项奖学金比例为班级人数的25%

二、奖项类别和证明材料要求

1.品行单项奖适用于奖励思想品德高尚的学生,包括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应征入伍等表现突出、影响较大的学生(证明材料-通报表扬公告截图、新闻截图、奖状、入伍退伍证明材料等)

2.学习单项奖适用于奖励学习成绩显著,本学年智育排名在班级前1/7以上的学生(证明材料-综测智育截图,备注本人姓名,智育和综测名次)。

3.社会工作单项奖适用于奖励在学校社会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团员、青年志愿者等(证明材料-通报表扬公告截图、新闻截图、奖状等)。

4.竞赛单项奖适用于奖励在演讲、征文、文体、创业、职业规划等比赛中获省级前6名(含)以上者团体(主力队员)获前3名的学生(证明材料-奖状等)。

5.科研单项奖适用于奖励在省级(含省级)以上刊物正式发表学术论文的学生(证明材料-论文正文、检索证明等)。

6.创业单项奖适用于奖励在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包括已经独立或合伙注册公司的学生,在省级以上各类创业比赛中获奖的学生(团体项目应是排列于前3名的队员)等(证明材料-奖状、公司执照等)。

7.学业修读进步奖适用于上学年平均绩点排名班级排名后20%当前学年平均绩点排名进步至前60%的学生(证明材料-上学年平均绩点排名,备注百分比+当前学年绩点排名,备注百分比)。


申请对象按照模板要求填写单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单项奖学金申请表.doc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电子材料10月3日16:30前(文件压缩包命名格式:姓名+申请单项奖学金)发送至陈老师邮箱365409353@qq.com .逾期不予补报。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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