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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来源: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21-03-19 浏览量:


 

为加强管理,确保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完成,使复试录取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教育部、省考试院、温州大学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小组和专业复试考核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招生、复试和资格审查工作。

1.学院根据要求,成立由书记、副书记和辅导员组成的思政考核小组,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2.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组成若干个专业复试考核小组,由5-7名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高级职称或相当人员组成,确定组长、副组长各1名,另配1-2名秘书。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确定考生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学院对所有招生相关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二、复试及调剂原则

(一)分数线要求

招生学院复试分数线(包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不得低于2021年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国家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调剂原则

1.调剂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一志愿的国家A类复试分数线。

2.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可除外)。

3.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三、复试比例

结合招生计划和生源等情况,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一志愿生源复试比例不足时,先进行一志愿复试,一志愿录取不足时,再进行调剂。

四、复试内容和成绩计算办法

(一)复试内容

学校决定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研究生院联合学校技术组对学院参加复试的所有工作人员进行网络远程复试软件平台培训。学院在复试前安排专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进行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签订《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考核、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上内容均纳入面试中进行,每位考生远程面试时间20分钟左右。具体要求如下:

1.专业课考核由各专业复试考核小组负责,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在面试中以口答的形式进行测试。满分30分,直接计入复试成绩中。

2.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由各专业复试考核小组负责,主要考核考生的基本技能、综合运用能力、创新能力等,并结合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题型为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按优(95分)、良(85分)、中(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45分)五级评分计分。复试小组成员对每个复试考生当场独立打出成绩,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他成绩平均后作为该考生的复试成绩(百分制)。对少数不具备研究生培养素质和潜力的考生应写出详尽评语,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成绩记为不及格。

3.外语听力及口语的测试由各专业复试考核小组负责,主要考核考生的听力及口语,当场给出测试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10分,直接计入复试成绩中。

4.同等学力考生由学院组织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方式为线上笔试。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加试课程有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对跨门类、专业调剂考生的复试也需从严掌握,是否加试本专业笔试科目由各专业复试考核小组根据考生实际情况确定,加试方式同同等学力考生。

(二)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考核占30%,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占6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10%。面试过程中,由秘书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书面记录,记录表需由全体小组成员签字,并妥存备查。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要全程录音录像。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1.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志愿考生分别进行复试,分列排序。考生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总分数相同时,复试成绩高者排名优先;若再相同,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分数高者排名优先;若再相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高者排名优先。

2.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议,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3.最后确定的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并经学校批准后,上报浙江省考试院、教育部审批。

(二)不予录取情况

有下列几种情况中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

1.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2.复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及格(低于60分);

4.体检不合格;

5.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

6.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信息公开与咨询方式

(一)信息公开网址

温州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http://eee.wzu.edu.cn/

(二)咨询方式

电话号码:0577-86689117

手机号码:18072033702

邮箱:http://yjsb.wzu.edu.cn/zsw/

七、时间安排

具体复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八、复试科目

专业课考核、同等学力加试的考试科目及范围按《温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执行。

九、其他说明

1、资格审查:学院严把复试入口关,严格审查考生资格。复试前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应届生)、学历学籍校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诚信考试:考生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可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网络远程复试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需保障有线宽带网、WIFI、4G网络等至少两种网络条件;独立、无干扰的复试房间,光线适宜,安静,不逆光。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复试相关资料,不得有其他人在场,复试前按学院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4、参加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需准备的用品: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5、应急预案:学院制定复试工作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好各项防护措施,配齐工作人员,组织复试小组教师按要求参与学校指定的网络远程复试平台模拟演练,远程面试过程中如因网络原因断线,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持续进行面试的,将由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处理办法。复试期间,紧急联系电话为13868448738。

本方案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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