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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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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25-10-01 浏览量:

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国家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这里的学习成绩是指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换算的成绩),不是智育成绩。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注意:1.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2.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在国家奖学金之后,有意向的同学可以先报国家奖学金;若没有当选可以后面进行省政府和励志奖学金的申请。

二、评审条件

学院在各类奖助学金评审过程中严格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中规定的各类奖助学金实施细则,《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等有关规定以及当年学生手册中的学生管理办法进行评审。学院的评审过程参照《温州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附件13-15)

三、申报时间及流程

1.10月4日下午16:30前学生进群,并按要求提交附件3参评表+佐证材料,发送到20210488@wzu.edu.cn;

2.暂定10月9日进行现场展示和答辩(PPT展示介绍,预计时间3分钟)

3.10月10日前,学院完成国家奖学金评比和推荐联评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同步将学院推荐名单报学工部。

4.10月17日前,学校完成国家奖学金评选。

5.10月25日前,学校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和评审系统材料填报。

四、资助额度与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10000元),我院分配到3个拟推荐名额。

五、报送材料

电子(3个电子表+1照片+佐证材料):

1.《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内附填表说明和样表).doc,审批表严格按照附件1表格后面的填写说明和样表要求规范填写,不得破坏表格格式,学工部会将当选者的申请表提交国奖评审系统。评审系统校验成功后,再通知国奖生和学院完成签字盖章)

2.《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2: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xls

3.《国家奖学金学生获奖情况汇总表》(附件3:国家奖学金参评人员情况汇总表.xlsx

4.国奖生的照片(原图生活照1M以上,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内容只要本人,不是证件照)

5.附件3所提及相关奖项论文的证明材料:

(1)奖项需提供所写奖项的奖状或公示截图,要求获奖人、奖项名称及颁奖单位清晰可见,集体或团体获奖请在附件3内备注本人在团队内排名;

(2)论文需要见刊,请提供原文PDF;被录用请在附件3论文题目后备注(“已录用,预计XXXX年XX月见刊”等)并提供已经录用的相关证明材料;

(3)发明专利等以授权证书为准,如果是正在受理中,请在附件3专利名称后面备注(“正在受理中”)

请计划申请国家奖学金评选的同学于10月4日16:30前进入微信群,便于后续展示答辩等事宜通知

附件3+附件3证明材料备注为“班级+姓名+国家奖学金”,如下图所示整理证明材料,于10月4日下午16:30前发送至20210488@wzu.edu.cn。

推荐名单公示后,入选同学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的电子材料(3个表+1照片+佐证材料)发送给陈老师。

六、其他说明

1.奖助学金发放。国家奖学金一般在评选当年的年底一次性发放。

2.申报材料填写和申请审核。所有申报材料需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不得破坏表格格式,双面打印后学生签字,有关填写说明详见每个申请表后面的样表。

3.学生在休学期间不能享受任何资助,国奖、励志、省政府奖学金学生要满足上学年(两学期)和本学年均在籍在校,国助学生要满足本学年在籍在校;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生不再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转专业学生以评选的实际学年所在的专业为准,此次评选的是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

4.根据学校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审组会议研究,在开学两周内完成缓考考试并有成绩的(本次缓考成绩完成时间截止到9月26日),纳入评选;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缓考考试的,不纳入评选范围。

5.当选的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需在下学期配合学校参与“我是国奖生”系列励志课程、学风表彰宣传等活动。

6.每位国奖生的电子版《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全部重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申请审批表”,如“张三340111000000000000申请审批表”;国奖申请审批表需严格按照附件1表格后面的填写说明和样表要求规范填写,不得破坏表格格式,学工部会将当选者的申请表提交国奖评审系统。评审系统校验成功后,再通知国奖生和学院完成签字盖章。



温州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5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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