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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来源: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23-03-27 浏览量:

为加强管理,确保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完成,使复试录取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教育部、省考试院、温州大学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小组和专业复试考核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招生、复试和资格审查工作。

1.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分党委书记、分管副院长、硕士点负责人、纪检委员、学科带头人等组成。院长任组长,学院分党委书记、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具体指导本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维护学院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并做好考生复试期间的解释和投诉处理等相关工作。

2. 学院根据要求,成立由书记、副书记和辅导员组成的思政考核小组,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3. 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组成若干个专业复试考核小组,由5-7名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高级职称或相当人员组成,确定组长、副组长各1名,另配1-2名秘书。凡有近亲属参加当年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复试公平公正的教师和工作人员,不能作为该年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人员。参与招生复试工作的须是正式在编人员。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确定专业课考核、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学院对所有招生相关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二、复试

(一)复试资格审查:复试前,学院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思想政治品德鉴定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二)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学院复试分数线(包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不低于学校规定的复试分数线。

(三)复试比例:结合招生计划和生源等情况,实行差额复试,一志愿上线人数充足的专业、领域或方向,按照复试比例不低于1:1.2;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的专业、领域或方向,先进行一志愿复试,一志愿录取不足时,再进行调剂,调剂复试比例不低于1:1.2。

(四)复试方式及内容

1. 复试方式:2023 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线下复试。

2.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其中专业课考试成绩占 30%,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占 6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 10%。具体要求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学院思政考核小组负责。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2)专业课考核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专业课考核内容请参考《温州大学 2023 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线下复试的专业课考核为笔试,时间为 2 小时,按百分制计分。如调剂生的复试笔试科目与我校初试科目相同,由招生学院另行确定复试笔试科目。

(3)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主要考核考生的基本技能、综合运用能力、创新能力等,并结合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按优(95分)、良(85分)、 中(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35分)五级评分计分。复试小组成员对每个复试考生当场独立打出成绩,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他成绩平均后作为该考生的复试成绩(百分制),由秘书填写《温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记录表》,记录表需由全体专家组成员签字。专业复试小组对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考核成绩记为不及格的考生,应写出详尽评语。

(4)外语听力及口语的测试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根据《温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中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实施方案》,对每位考生单独进行听力及口语测试,当场给出测试成绩,考生最后得分为该测试小组所有考官给定成绩的平均分。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 10 分,直接计入复试成绩中。

(5)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电气工程专业复试科目为电子技术基础,微纳电子与光电信息专业复试科目为电路分析,电子信息专业复试科目为电路分析。若调剂的考生初试科目的专业课为电子技术基础,则将该考生的复试科目调整为电路分析。若调剂的考生初试科目专业课为电路分析,则将该考生的复试科目专业课调整为电子技术基础。

三、调剂

(一)调剂要求: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我校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和我校各专业的具体要求。调剂电气工程和微纳电子与光电信息专业的考生,统考科目须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1数学一,调剂电子信息专业的考生,统考科目须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或201英语一、302数学(二)或301数学一。

(二)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可除外)。

(三)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四)调剂工作程序

1.    学校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各调剂专业和相关调剂信息。

2.    学院根据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和专业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调剂、复试、录取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经审核后于调剂系统开通前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

3.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调剂系统”向我校提交调剂申请。

4.    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筛选本学院调剂考生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后,通知考生复试。

5.    学院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及时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再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给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信息。

6.    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

四、体检与心理健康测试

 体检根据教育部规定安排在拟录取后。拟录取考生向招生学院递交在当地二甲以上公立医院所做的体检证明材料(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半年内有效)。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待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安排进行入校体检。经学校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复试的考生须参加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采用机测形式,测试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录取工作的重要参考。

五、录取

(一)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志愿考生分别进行复试,按专业、领域或方向总成绩进行排名,一志愿和调剂志愿考生分列排序。考生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总分数相同时,复试成绩高者排名优先;若再相同,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分数高者排名优先;若再相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高者排名优先。若因招生计划追加或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不予录取。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议,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最后确定的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并经学校批准后,上报浙江省考试院、教育部审批。

(二)有下列几种情况中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

1.    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2.    复试不合格者;(<60分)

3.    体检不合格;(<60分)

4.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

5.    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根据教育部规定,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当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除提供《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张纸上,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温州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外,还需提供:

1. 《温州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表》。应届生,由考生就读学校所在院系的政治工作部门盖章;社会考生,由工作单位盖章;毕业后暂未工作的,可由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居委会盖章。

2. 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大学阶段成绩单原件或盖红章的复印件,须所在学校(学院)教务部门加盖公章。还需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

3. 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若有)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或 提 供 教 育 部 《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历 认 证 报 告 》 (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获国外学历学 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4. 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具有复试资格的应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携带初试时我校审核盖章的学历、学籍核验扫描件、成绩单方可复试;在 2023 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应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复试前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 考生若有科研论文、科研活动证明、工作业绩、专业技能相关等级证书、获奖证明及其它可以证明考生本人能力水平的材料,复试时提交专业复试组。

6.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入伍时间在入学之后)和《退出现役证》。

七、信息公开

对复试录取办法、考生成绩、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重要信息在学校或学院网站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时间安排

一志愿复试原则上须在 3 月 31 日前完成,调剂复试时间安排在 4 月 6日-30 日进行,由学院报研究生院备案后组织实施。学院须在复试前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并将复试相关事宜通知考生。

九、复试监督及违规处理

(一)复试监督:学院、有关部门所有参加招生工作的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过程监督,设立纪检组进现场巡视或监察。学校也将实行复议制度,受理考生投诉。

联系方式:研招办0577-86680868,电气电子学院 0577-86689010

(二)违规处理: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 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本方案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温州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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