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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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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举办温州大学第九届大学生摄影竞赛的通知

来源: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21-07-05 浏览量:

各学院:

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彰显“三个地”的时代画卷,助力“重要窗口”建设;丰富大学校园文化,提高大学生摄影鉴赏能力和创作水平,推动我校摄影人才的培养和公共艺术教育的发展,促进我校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改革,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7月至9月举办温州大学第九届大学生摄影竞赛暨浙江省第九届大学生摄影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本次竞赛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要求

1、竞赛主题

红色印记

浙江,是中国革命红船起航地、改革开放先行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正努力建设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竞赛要求围绕红色印记主题,从浙江的历史人文、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文化教育、生态美景等视角,用影像展现中国共产党在浙江大地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和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弘扬求真务实、诚信和谐、开放图强的浙江精神。拍摄地点仅限浙江省内。

2、参赛细则

(一)作品分类

本届竞赛分专业组、非专业组、微视频组、留学生组。

专业组、非专业组、微视频组各分为纪实类、艺术类、商业类三个类别;留学生组不分类别。

专业组、非专业组、留学生组只接收静态摄影组照作品的JPEG格式电子影像文件,每幅照片长边不少于3000像素。纪实类要求每组8幅~12幅,艺术类、商业类、留学生组要求每组4幅~8幅;多张照片拼成1个图像文件的视为1幅作品。微视频组投稿只接收时长为30秒~10分钟的视频文件,视频规格1280*720像素及以上,MP4格式。所有作品均须提交500字以内的创作阐释及说明。

每件作品,指导教师署名不超过1位;微视频组每件作品,作者署名不超过3位;其它组每件作品,作者署名不超过1位。每件作品仅可参加一个组别中的一个类别的比赛,在不同组别、类别中重复参赛的作品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二)参赛对象

专业组、非专业组、微视频组参赛对象为校本专科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不含2021届毕业生),留学生组参赛对象为浙江省普通高校的本专科留学生。

专业组参赛对象为摄影专业和摄影专业方向的学生,非专业组参赛对象为除专业组参赛对象外其他专业的学生;专业组参赛对象不得参加非专业组比赛,非专业组参赛对象可自愿参加专业组比赛。留学生组参赛对象为浙江省普通高校的本专科留学生。

(三)评分标准

评选从主题表达、艺术感染力、作品质量3个方面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分。评分点包括主题把握、作品标题,思想内涵,艺术观念,创意构思,审美情趣,信息量;作品形式感,摄制技巧,瞬间把握,光影构成,视听表达;拍摄难度,技术纯熟度,制作精度等。

二、特别说明

1.所有作品须为原创作品,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对于违反各个摄影类别通行标准和基本规范以及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若有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纠纷或争议,其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负责,与竞赛主办方无关。

2.作品上不得出现学校名称和作者、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也不得添加水印,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

纪实静态摄影作品要求真实纪录,除适度的影调、色彩、反差调整外不得修改原始影像。其他类别静态摄影作品的画面主体和画面的主要部分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拍摄;使用非本人拍摄的素材仅限于画面局部和次要部分,且须在作品汇总表或参赛表中加以说明。

3.在答辩时由学校统一提交作品原始影像电子文档和所使用的非本人拍摄素材的电子影像文件,使用胶片拍摄的作品在答辩时需携带作品底片供评委验证。

4.竞赛组委会及竞赛主办、承办、协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拥有公开播出、出版、展示、展览、推广宣传和在有关媒体进行报道等非赢利性的使用权,不另付稿酬。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请参赛者自行备份。

  一经投稿即被认为作者完全同意本参赛要求。对违反本参赛要求的作者,竞赛委员会有权拒绝其参加比赛或撤销奖项并通报作者所在学校。

 

三、竞赛安排

 

1、2021年9月18日之前,各学院学生提交参赛作品及报名表到相关学院,由学院汇总后于9月19日统一交到竞赛办公室美术与设计学院2B207,电子稿发邮箱527485363@qq.com

备注:请于2021年9月18日之前,提交参赛作品及报名表到1A523,电子稿发邮箱451758654@qq.com

 

2、2021年9月21日前对作品进行初审并进行决赛。(决赛名单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奖项设置

 

  各类别作品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对获奖的学生给予表彰奖励,由组委会认定成功递交作品获且未获奖的,可获得0.5个创新创业学分。优秀作品推荐参加第九届(2021年)浙江省大学生摄影作品竞赛。

 

作品收件联系人:黄呼尔励    联系电话:86689195

 

联系地址:美术与设计学院办公室2B207。

 

说明:温州大学第九届大学生摄影作品竞赛的要求同省级竞赛的初赛阶段,校级优秀作品推荐参加省级竞赛初赛

 

教务处

2021年7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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